购买二手房贷款

1、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2)交易双方房屋买卖协议;
  (3)产权部门受理审核的交易受理单;
  (4)交税凭证。

2、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凭上述资料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表中配偶情况需要提供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或离异证明);
  (2)申请受理、审核:申请人将填报齐全的申请审批表及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评估报告书交中心前台审核;
  (3)贷款调查:由中心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4)贷款审批:由中心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和年限;
  (5)签定合同:签定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
  (6)发放贷款:中心通知借款人到指定银行办理放款手续,借款人需提供所属银行的个人存折复印件并与贷款银行签定委托扣款协议。

  对于在交易过程中没有付清房款的,贷款资金直接由中心付至卖房者一方的存折帐户,对于已付清房款的,贷款资金可以付至买房者一方的存折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