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株洲市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中心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两型’建设见成效”的要求,以“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环境、科学发展”为主题,抓住“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大发展机遇,以“依法办事、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注重效益、确保安全”为抓手,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为切入点,突出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全体党员参加,从思想认识、实际工作、体制机制等几个层面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的真挚情感,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行动。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
结合中心实际,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以下四条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加快株洲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步伐。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议,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四是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三)中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要立足当好先行者、创好示范点,对上回答问题,对下解决问题,努力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1. 提高思想认识。加深中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求发展、片面发展等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要求上来。
2. 解决突出问题。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中心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科学发展规划;加强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决策力、凝聚力和执行力,推动中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
3. 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良好政策制度环境,着重建立健全方便缴存人的各项体制政策规定,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
4. 促进科学发展。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在全中心上下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紧密联系中心实际,紧扣“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着力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确保资金安全的问题
要严格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制度,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扫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发挥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的作用,研究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的政策措施。
(二) 加强队伍建设的问题
要抓好队伍建设。因为队伍建设是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键,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首先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我们的头脑;其次是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加强职业道德操守教育。二是强化素质教育。重点是要抓好各级管理人员财会和金融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三是要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主要是要抓好内控机制建设,要建立一整套的监督管理程序和较高的信息化网络,使我们的监管工作达到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改善服务质量的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提取和贷款办法。对干部职工正常情况下的购房贷款,要尽可能地提供方便,不能以各种名义设置任何障碍,要不断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提取难、贷款难等突出问题。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中心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9月开始,至2009年2月底基本完成,时间半年左右。
(一)准备环节(2008年9月—10月下旬)
1. 成立工作机构。中心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王建梁同志任组长,周光耀、贺最希同志任副组长,易振衡、吴桂云、吴维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最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霞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李运平、黄山、姜馨同志为成员。
2. 制定实施方案。在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审查后,正式发文。
3. 进行思想发动。10月21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10月20日下午市委动员大会精神,研究中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10月24日下午,召开中心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学习实践活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08年10月下旬—2009年2月中旬)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8年10月中旬—2008年11月中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10月下旬,组织中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开展集中学习讨论的时间不少于2天。
2. 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培训。按照市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读原著与听辅导相结合等形式,以中心科室、管理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相关文件材料。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集中学习。10月底,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中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理论辅导。
3. 深入调查研究。中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的分管工作,确立调研课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制约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缴存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于11月初形成调研报告。
4. 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主题,于11月上旬,在中心开展“我为株洲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言献策”活动。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2008年11月中旬—2008年12月下旬)。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 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前期调查研究掌握的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心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的主题,重点在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于11月中旬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并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到会指导。
于11月底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呈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
2. 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心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于11月下旬认真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方面存在的发展理念、工作思路、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等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剖析。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
3. 组织群众评议。于11月底以前,组织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及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代表对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着重评议查找问题是否准确深刻,提出问题是否实事求是,原因分析是否透彻,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根据评议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4. 呈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于12月初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呈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8年12月下旬—2009年2月中旬)。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于12月上旬制定出整改落实方案。要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座谈会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好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 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着重解决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着重解决履行自身职责,在全局观念、创新观念、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和责任观念方面的问题;着重解决转变作风,为社会提供服务方面的问题;着重解决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着重解决坚持原则、勤政廉政方面的问题。
3.完善体制机制。12月下旬至2月中旬,围绕 “保二争一、科学发展”战略目标,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落实。建立完善管理工作评价机制、干部实绩考核机制等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制度。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为株洲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三)总结测评(2009年2月中旬— 2009年2月底)
1. 搞好情况通报。2月中旬,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
2. 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
3. 抓好总结工作。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典型以及需要引起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和系列理论成果,于2月底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四、切实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中心党组对中心的学习实践活动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党小组的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制订宣传工作方案。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新进展、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反映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现思想的新提升、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业绩,生动反映中心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呈现出的饱满热情和崭新风貌。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关系,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