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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所需资料
1 期房提取
在买卖关系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凭以下资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市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交易发票或税务部门的往来统一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 现房(二手房)提取
在房产证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以下资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在审批日起12个月内凭以下资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规划(建房)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或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在房屋安全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以下资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2)房产局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5 偿还贷款本息提取
在贷款发生12个月以后凭以下资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贷款合同、放贷凭证原件、复印件; (2)银行还贷对帐单;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书面申请;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6 租房提取 (1)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2)房产部门印制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和6个月以上的租金发票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注:房租必须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才能办理支取)
7 离(退)休提取 (1)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和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9 死亡提取
(1)死亡证明书复印件; (2)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书面申请,继承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10 出境定居提取 (1)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书复印件,或户口注销证明文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书面申请,本人活期存折帐号(建行或工行);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提取程序 (1)支取人按支取条件准备并完善资料。 (2)由支取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并由单位初审盖章(单位因破产或解散的由本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表填写到社区盖章)。 (3)到中心支取柜审核支取资料、支取金额。 (4)中心支取审核柜复核资料、审批支取金额。 (5)中心会计柜根据审批金额和支取人填写的开户银行帐号办理支取,打印支取凭证,将支取凭证的第一联交支取人。
(6)支取人5日后到进帐银行打印存折对帐,进帐核对无误后,请将支取凭证交单位专管员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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