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6个月将遭致诉讼 勿因疏忽列入“不良信用”行列


    因逾期6个月未及时归还公积金贷款,近年,我市有99名当事人被告上法庭。
    按时足额还款是借款人应履行的义务,按合同约定,逾期6个月未偿还欠款,中心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本息。若对方仍不履行,则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有3起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
    即便因疏忽利率的变化少还1分钱,或不小心迟还1天,都是逾期,均列入不良记录。若连续3次或累计5次逾期还款,视为不良信用记录。对于不良信用记录,国际通行的做法是保留7年。两年来,千余名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拒之门外者,占贷款总数的5%左右。逾期还款中,以疏忽大意、忘记及时还款者居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勿因疏忽逾期还款成被告,甚至列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