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划公积金贷款逾期人员公积金缴存余额还贷的通知
各位住房公积金借贷逾期人员:
根据2009年12月25日建行株洲市分行和工行株洲市分行提供的数据显示,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 ,现已逾期2次(含两次)以上。为不影响你的信誉度,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从你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中划转部分资金偿还你的逾期贷款。凡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中资金不能还清你的逾期本息者,请你及时另筹资金还贷。划扣情况见《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明细表》。
附表1:
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明细表(建行).xls
附表2:
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明细表(工行).xls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备注:凡有疑问者请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科(电话:28685596)或工行株洲市分行奔龙支行(电话:28200417)、建行株洲市分行营业部(电话:28295448)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