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加强中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能,塑造公积人的良好形象,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规范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按规定请销假;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每天上岗前打扫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柜台整洁;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做到不擅自离岗、不无事串岗、不扎堆聊天、不大声喧哗、不玩笑嬉闹、不从事私人事务,不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抄股、买卖基金;
    4.下班时,文件、资料、文具、纸张要整理摆放有序,椅子归位;关好门窗,检查处理好火、电等安全事宜。
    二、形象规范
    1. 保持着装整洁、得体、无污渍,上班时间不赤背、着背心、穿拖鞋;
2. 仪容自然、大方、端庄。男性工作人员修饰得当,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性工作人员淡妆上岗,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3. 举止文雅礼貌,精神饱满,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4. 保持坐姿良好,实行微笑服务,工作时间自觉做到不左顾右盼,不心不在焉,不用手托腮;
    5. 避免在服务对象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三、交往规范
    (一)接待来访
    1.接待来访要热情,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耐心周到。
    2.来访办理业务的,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真诚服务。
    (二)访问他人
    1.访问前做好预约;
    2.遵守访问时间;
    3.因故推迟,要提前告知对方,并致歉;
    4.进入房间先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三)使用电话
    1.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2.通话时应简洁明了;
    3.使用他人办公室电话要征得同意。
    四、语言规范
    (一)基本规范
    1.与人会话时,语音要清晰、语气要诚恳、语速要适中、语调要平和、语意要明确简约;
    2. 尊重对方,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话,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3.使用文明用语,严禁说脏话、忌语。
    (二)文明用语规范
    1. 称谓:老大娘、老大爷、师傅、同志、先生、女士、小姐、小朋友。
    2. 见面语:您早、早上好、您好、很高兴和您认识。
    3. 请求语:请、有劳您、劳驾、麻烦您。
    4. 告别语:请您走好、再见、欢迎您再来、慢走、走好、一路顺风。
    5. 感谢语:谢谢、非常感谢。
    6. 致谦语:对不起、很抱歉、打扰了、请原谅。
    7. 接电话时: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
    8. 外来人联系工作时:您好、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请喝水。
    9. 来人联系工作不属于自己职责时:对不起、您的事情请到××处找××同志、请往这边走。
    10. 所办业务一时难以答复时:请稍候、我们马上研究一下或者对不起、请留下电话号码、我们改日答复您。
    11. 当对方向您道谢和道歉时:别客气、不用谢、没关系、请别放在心上。
    12. 有关人员参观检查工作时:您好,我叫×××,负责×××工作,欢迎检查指导。
    本规范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